无接触交通肇事逃逸,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无接触交通事故不一定算逃逸,只能说有肇事逃逸的可能;
2、只要明知自己发生肇事行为而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现场,不管接触不接触都是肇事逃逸。
逃逸的认定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综上所述:如果某驾驶员明知自己发生肇事行为而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现场,不管接触不接触都是肇事逃逸。且一旦逃逸行为产生,后期即使主动归案也依旧属于逃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逃逸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逃逸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