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征地拆迁事宜不同于普通的民商事案件,聘请专业的律师有助于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并且还可以快捷有效的帮助被拆迁当事人获得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更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