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能独立管理遗产并依照遗嘱全面完成遗产的分配等相关事项的人就都能够成为遗嘱执行人,因此继承人也是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的。
一、没有法定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吗-
没有法定继承人也可以立遗嘱。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种情况属于遗赠。
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财产的人叫遗赠人,承受遗赠财产的人叫受遗赠人或者受领人。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
二、遗嘱执行人具体是谁
通常情况下,遗嘱执行人一般是指,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遗嘱,分割遗产的人。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指定的人、全体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都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要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三、村委会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么?
村委会可以在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担任遗产管理人。
1、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2、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选拔遗产管理人;
3、继承人未选拔的,继承人应当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