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火期的关键时刻,在中秋、国庆重大节日即将到来之际,省政府召开了这次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进一步贯彻好省会议精神,市政府接着开套会,总结今年以来森林防火工作,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遏制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业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迎接党的胜利召开。下面,受市政府副市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章权同志委托,我讲两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我市山火发生情况
今年是党的召开之年,也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生态立省决策和启动新一轮绿化广东行动之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意义重大。截至9月20日止,今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9宗、受害面积43公顷。其中:连平县3宗、受害面积10.8公顷,东源县2宗、受害面积17.4公顷,和平县2宗、受害面积10.5公顷,龙川县1宗、受害面积3.5公顷,紫金县1宗、受害面积0.8公顷。与去年同期(77宗、577.35公顷)相比,火灾宗数、受害面积分别下降88.3%和92.6%;进入秋冬季特别防火期以来发生违规炼山2宗,分别发生在东源县顺天镇和黄田镇。9月16日,和平县彭寨镇细中村发生了我市今年秋冬季特别防火期以来的第一宗森林火灾,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21.86公顷,受害面积9.7公顷。在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和平县彭寨镇政府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市森林防火指火部将下发专项督办通知,要对此宗森林火灾启动责任倒查机制,督促该县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护林员及相关责任人坚决追究责任;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介入火案侦破工作,查清案情,严惩山火肇事者。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认真贯彻省会议精神,切实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落实防火责任制上下功夫。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的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能力建设到位,应急处置到位,经费保障到位。针对换届后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市政府调整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各地也要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各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司其职,履行职能,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在防火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外,严格落实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森林防火责任,确保预防措施到位、火源管理到位、设施建设到位、扑火准备到位。
(二)要在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上下功夫。一是精心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县区要认真按照省、市下发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的工作要求,围绕“严控森林火灾,保障绿色发展”的这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突出强化森林防火“八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防火动员会议、组织一次防火业务培训、出台一个防火文件、制发一份森林防火倡仪书、制订一份护林防火乡规民约、在每个自然村设置一条永久性防火宣传标语、上好一堂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课、发放一份“温馨提示”(动员销售烟花、爆竹、纸钱、香烛等拜祭品的商铺在销售上述商品时、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在收费时发放森林防火“温馨提示”)。二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火源管控工作。出现持续高温、干旱等高火险天气时,县区政府要发布高火险公告,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防范。对生态景观林带路段、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旁第一重山和山坟集中的山头地段、重点火险区域、容易发生山火的部位及风景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段,要加强巡护力量,严防死守、重点防范。对老人、小孩、精神病人、进山作业人员等要加强管理,防止失火烧山。三是加强对生产性用火和民俗用火的管理。特别是今年中秋、国庆八天长假,要充分发挥护林防火检查站哨卡防查职能,坚决管制好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香烛等行为,严禁点放孔明灯。严格执行炼山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炼山;对经批准的要按规定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此外,会后各县区要立即组织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彻底消除各种隐患。
(三)要在提高山火应急扑救能力上下功夫。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加大森林防火装备建设投入,配备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通信器材和必要的扑救林火装备。完善护林员及专业扑火两支专业队伍建设,及时充实和调整人员并加强培训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森林防火队伍应对和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森林火灾扑火工作主要由扑火专业队负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机构要快速作出反应,靠前指挥,科学组织扑火专业队实施扑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二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组织演练。要认真做好扑火力量、扑火救灾物资的准备工作,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靠前指挥,科学扑火,做到早报告、早出动、早处置、早扑灭,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三要进一步落实好防火值班报告制度,森林特别防火期内,全市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党政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灾,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情况报带班领导和县区分管领导,县区防火办10分钟内报市防火办。对因迟报、瞒报、漏报等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要在强化责任追究上下功夫。一要严惩山火肇事者。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及时转移工作重心,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及早侦破山火案件。司法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对已构成纵火或失火的人员,坚决不徇私情,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惩处。对典型案件公开宣判,公开曝光,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维护法律尊严,教育广大群众。二是坚决兑现防火问责制。市森林防火明查暗访组将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活动。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发生森林火灾宗数较多的乡镇,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发言;对达到问责条件的,一律实行问责;对每宗森林火灾进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发现一宗,从严查处一宗,决不手软。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打造“广东绿谷”,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重托。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坚决打好秋冬季森林防火攻坚战,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