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杭州
甲方: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经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成本增减调整产品价格。若提价,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降价,甲方将清查乙方库存后补给差价。因甲方市场政策调整造成对于零售门店的店内库存的补偿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同时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完成此项工作
二、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一律款到后发货。甲方承诺在正常情况下,款到3天内发货、具体到货时间详见甲方合同附件
三、产品承运方式:
1、交货方式和地点:
铁路运输:甲方负责将货物发送到乙方指定的车站或铁路专用线,乙方承担货物的下站费和短驳费,同时甲方给予乙方每车皮500元的下站费用补贴,乙方凭运输费发票向甲方报销。
2、其他运输方式:根据甲方方实际计调部状况可以提供汽运门到门支持
3、具体铁运,汽运流程详见其他合同附件
四、货物验收:
1、对于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乙方应于货物交接时按送货单内容即行验收后,在甲方送货单上填上准确的实收数,签名盖章。若有不符,立即提出异议,双方当场协商解决。具体产品因运输原因(包括铁运,汽运)产生的破损,短少等处理流程与要求详见其他合同附件
五、经销方式及双方合作要求:
1、甲方授权乙方为农夫山泉地区特约经销单位,乙方只能在甲方规定的地区内经销农夫山泉,经销期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双方没有异议,本合同将自动延展一年,同时签订新合同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农夫山泉的铺货和出样工作,并控制好当地的批发和零售价格。如发生因新品,促销等情况带来的断货等状况,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为市场开拓阶段,在该期间内,甲方有责任按照约定的义务协助乙方逐步达到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铺货、出样要求;自本合同生效之日61日起,乙方应按约定维护铺货率。根据市场状况双方可以及时协调市场变化带来的各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铺货率等。
六、甲方将委派业务代表帮助乙方做好销售服务及市场开拓工作
1、 具体人员配备状况与要求详见其他合同附件
七、促销计划与执行
1、甲方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下月最新的市场拓展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新品上市,促销活动等等、
2、甲乙双方根据甲方计划制定下月乙方负责区域的市场计划并共同实施完成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经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涂改无效。《农夫山泉产品经销补充协议》与双方在合同期间的其他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签订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