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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售合同书(存量房) 篇16

2024-07-17 来源:年旅网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配偶):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配偶):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室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号)。

  2、该房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修装饰、相关物品等在本合同之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3、房屋装修情况:精装。

  第二条、房产产权现况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产以现状出售。该房产没有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全款方式购买该房产,乙方在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作为首付款,其余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完结后的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并结清。

  2、房款汇入银行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甲方应在乙方结清全部房款后的五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天将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结清,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产室内设施不再变更。

  第五条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晰,无任何权属争议;如保证无继承纠纷、无抵押、无债权债务纠纷及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其他争议。因以上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包含契税、个人所得税及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

  2、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若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或不完全按本

  合同约定履行或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须按该房产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2、本合同签署后,若甲方未能按约将该房产交付乙方,或乙方未能按约向甲方支付房款,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约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均按照逾期时间,分别以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违约方向守约方每日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于实际交房、付款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当日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则守约方有权主张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解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退房或退款,并且守约方有追究其他相关损失的权利,如造成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3)因甲方将该房产售予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该房产所有权证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甲方须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款,且按照银行利率付给乙方利息,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4)若非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时完成,则甲乙双方均同意有关交易日期相对顺延。本合同签署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代表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共人,代表人即乙方代表人。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契约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②

  ①任何一方均可向汉中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声明:过户手续应以汉中市实际政策为准,双方应积极配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

  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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