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电话号码:
受让方(乙方):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南宁牙韩华内科诊所的经营权及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并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诊所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诊所位于 ,诊所(一楼)面积约为11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为 ,所有制形式为 ,诊疗科目为 ,目前经营场地为租赁(附租赁协议)。诊所证照编号为: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与法人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房租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诊所的所有权及经营权。
2、该诊所转让价格(包括诊所内现有设备及设施)共计 元整( 整)。
3、法人、护士、药士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负责按原来的价格帮助从新协调签订三年以上。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该诊所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便归乙方所有,该诊所内现有的设施及设备的所有权,同样归乙方所有。
5、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诊所所发生的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签订前发生的经营费用由甲方承担。
6、该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诊所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等责任由乙方承担。该协议签订前发生的医疗事故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一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73800元整(柒万叁仟捌佰元整),同时甲方协助乙方进行诊所相关手续的办理。(另加3000元的药士挂证费用,共计76800元整)。
四、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原件,甲方与法人、护士、药士签订的合同
2、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诊所房屋租赁合同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