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居间方(丙方):南宁三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鲁班路93号瀚林华府8栋A014号商铺 电话:0771-3177775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互利的弎上,经平等协商,现双方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租赁物业
甲方自愿同意将座落于南宁市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结构为 房屋(铺位)及其屋内设施(飓家俱家电清单)在良好的状态下租给惭方。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产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产之情给乙方。甲方保证对房产拥有合未能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产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产之情况以及所有提分期分批 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已实地察看该房产,对该房产的座向、面积、楼齡、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
二、房屋用途
雇心屋使用用途为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三、租赁期
1、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日。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应如期归还;如甲方将该物业继续出租
或是出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租,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不得擅自转租、退租,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不退还押金,并按相关违约条款论处。
租金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
2、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个交款周期,应在前个交款周期最后一个月的乙方支付下一个交款周期租金给甲方。其中,每一个交款周期租金人民币 元。一年的收视同费陆拾元(¥60.00元),共计人民币 元。要求在签合同当日交付。
四、押金:
1、本合同签订当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秘由
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退还时间为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及结清相关费用当日。
3、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和房屋使用费,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抵押所欠金额。如押金不足以抵所欠金额,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付款通知起五日内补足。
五、房屋使用的费用
在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费、清洁费、水费、电费、电话费、数字电视收视费、电梯使用费、维修基金等房屋作用费均由乙方承提一,并按物业管理处规定交付的时间支付。
六、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以约定状况(详见该物业设施清单)交给乙方使用,并保证该物业设施清单所载房屋设施完好无缺。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乙方应遵守国家和法律及公共道德规范,不得放违林海、易燃、易爆物品i得从事非法活动(如传销等)。
3、乙方须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如因人为原因(含 电器使用等其他原因造成火灾)造成房屋及室内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如因自然原因损坏则由甲方负责修缮,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及房屋使用费用,如拖欠租金超过10天或拖欠房屋使用费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物业,乙方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且须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