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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临时劳动合同 篇1

2024-07-17 来源:年旅网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家庭住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声明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体声明如下:

  (一)甲方声明:

  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负责完全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声明:

  1、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户籍证明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2、乙方保证其应聘时未患有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其他法律关系,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条 双方自愿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乙方另行订立协议,特别约定服务期。如该服务期超过本合同的固定期限,则视为对本条款的变更,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至服务期期满为止。

  (二)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三条 试用期约定

  (一)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____ 个月。

  (二)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形出现,即视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1、乙方自身的实际条件与甲方招聘简章、招聘广告中的职位要求不相符的;

  2、乙方在试用期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 天的;

  3、乙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者隐瞒应当告知甲方的重要信息的;

  4、乙方未通过试用期绩效考核的。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职务,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临时性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该临时性调整不视为对乙方工作内容的变更。

  第六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乙方不能通过甲方的绩效考核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第八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制度的规定升、降乙方的职务,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九条 乙方若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期内,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定时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

  2、不定时工时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二条 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经甲方书面的要求或确认,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无权要求甲方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三条 甲方定期将乙方的通勤记录(含加班记录)汇总成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记录以该通勤记录表的记载为准。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该劳动报酬由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十六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实际业绩考核情况核定。乙方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基本工资为准。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 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制度的规定并结合乙方的表现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的,或者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进行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的劳动纪律以法律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为准。本合同签订时,对于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乙方均已详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章 保密条款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对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履行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中的约束甲方和/或甲方员工的保密义务。

  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一)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原料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经验、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三)其他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信息。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泄露本章节所约定的及与甲方签订专项合同所约定的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者使他人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从事同类业务,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章 竞业限制

  第二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该《竞业禁止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对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乙方首先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无权要求甲方给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给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 元以上重大损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乙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或变更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达到所在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要求的,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达到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二)交还自己所领用或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文件资料等,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三)完成甲方制度所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按本合同所列明的以下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

  相关文书送达地址确认:

  (一)甲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二)乙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下列“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紧急联系人姓名: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任何一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文件寄到对方上述地址视为已送达。一方的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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