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甲方负责作好乙方作业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2、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甲方区域内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视违章情节给予经济处罚500元至50000元。3、甲方负责教育本方职工不可擅自进入乙方施工区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种设备、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服从甲方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责任。2、乙方必须将生产作业的相关资质复印件于作业前报送甲方备案。3、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乙方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经甲方审核检查。4、乙方有转包项目,应与转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并报送甲方备案。5、乙方与甲方如在作业现场内交叉作业,必须首先确保甲方生产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监督、协调工作。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由乙方负责采取安全措施。7、施工现场内乙方需接临时电源时,必须报请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关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规定,并做到工完场清。9、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动用明火等危险作业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办妥相关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严禁在厂区内使用电炉。
三、争议的处理乙方须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设备、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予以解决,无法通过协商、仲裁方式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