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传达一下国家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通报今年以来的煤矿安全形势,并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国家总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的主要精神
国家总局李毅中局长首先分析了近来全国重特大事故情况,而且特别指出,由于受季节性和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四季度历来是煤矿安全事故多发期,并对近几年四季度煤矿事故情况进行了分析,这几起事故是:20xx年10月20日河南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48人,20xx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66人,20xx年11月27日黑龙江七台河公司东风煤矿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20xx年12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8人,上述4起百人以上矿难都发生在四季度.20xx年11月5日到25日,接连发生了山西同煤集团轩岗公司焦家寨矿瓦斯爆炸(47人死亡),山西晋中灵石县南山煤矿瓦斯爆炸(34人死亡),云南曲靖富源县昌源煤矿瓦斯爆炸(32人死亡)3起特别重大事故;以及黑龙江省鸡西市远华煤矿瓦斯爆炸(28人死亡),山西省临汾市芦苇滩煤矿瓦斯爆炸(24人死亡)2起重大事故.(11月8日14:10,贵州省毕节地区纳雍县阳长镇群力煤矿2121机巷临时水仓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班下井86人,52人被救出井(其中1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2人受重伤).截至9日井下找到32名遇难者,还有3人下落不明.)事故分析后,李毅中局长强调要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为动力,切实抓好后两个月工作,确保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目标任务.李毅中局长共部署了8项重点工作,其中4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用xx大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把停工小煤矿恢复生产的安全验收关,狠抓瓦斯等隐患治理;三是加快煤矿整顿关闭进度,已公告关闭的矿井必须立即关闭,关实关死;四是严肃事故查处,通过事故教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煤监局赵铁锤局长针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六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立足当前,严防事故反弹;二是继续深化专项行动,抓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认真贯彻瓦斯抽采有关规定,持续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四是加大整顿关闭力度,进一步落实第三阶段各项工作任务;五是狠抓煤矿"三条线"建设和"三推行"工作,不断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六是抓住停产煤矿复工验收这个重点,强化安全监管监察.
二,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1—10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依然严峻.共发生死亡事故15起,死亡19人,其中原煤事故12起,死亡16人,百万吨死亡率0.14.特别是发生了因"8.17"事故灾难,造成181人遇难,虽然这是一起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但也暴露出我们应对自然灾害,隐患治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执行法律法规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应急措施没有得到坚决,全面落实.也说明我省煤矿的安全基础还不牢固,安全管理仍有漏洞,对安全生产的自然条件和设施保障条件认识有偏差,困难估计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煤矿受自然灾害威胁的严重程度认识不足.近几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安全形势逐年好转,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的遏制,全省上下各方面都产生了我省煤矿的基础条件好,不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错误认识.冷静客观地分析可以发现,我省煤矿受水,火,瓦斯等自然灾害的威胁还十分严重.一是瓦斯,煤尘和自然发火威胁.我省目前40%以上的矿井受瓦斯威胁,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处,高瓦斯矿井2处,存在高瓦斯区矿井3处,瓦斯涌出异常矿井9处;90%以上的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25%以上的矿井煤层自然发火严重.二是水害威胁.近60%的生产矿井受地表水,古空水威胁严重,有30处煤矿在海,河,湖等水体下开采.三是开采深度越来越大,全省1000米以下开采的煤矿有16处,高地温,高地压等自然灾害威胁越来越严重.
(二)对顶板事故和冲击地压的危害认识不足.分析今年1-10月发生的12起原煤事故,顶板事故5起,死亡8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0 %,顶板管理已经成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同时,冲击地压危害日趋严重,全省有18处煤矿受冲击地压威胁,1966年以来有16个矿发生过地震级1级以上冲击地压3160次,破坏巷道9584m,死亡31人,重伤68人.有9处矿井因开采年限长,生产水平多,造成开拓布置复杂,形成较多高应力集中区;有6处矿井因受地质构造,村庄压煤等原因,面临孤岛工作面开采,为诱发冲击地压的发生创造了条件.但是,一些煤矿在防冲队伍建设,冲击倾向性鉴定,防冲设计和防冲措施的落实,监测监控设备配备等方面,都存在不少的差距.
(三)对历史上矿间相通隐患认识不足.据初步调查,全省共有38处地方煤矿与17处省属煤矿之间,44处地方煤矿之间,由于超层越界,井田划分等各种历史原因,75处地点通过巷道或采空区彼此连通.其中只有22处实现了有效隔离,有8处隔离设施没有经过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或者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设施的强度和有效性难以保证;有6处在老空区无法监控其有效性,有39处未实现有效的隔离,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但是,这些隐患并没有引起部分相关煤矿的高度重视,认为相通矿井之间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且这么多年也没有发生事故,就掉以轻心,相通矿井隐患治理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力.
(四)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识不足.一些煤矿对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着错误认识,担心查出重大隐患会导致追究责任或停产整顿,隐患排查治理动力不足,劲头不大.表现在:一是有的煤矿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排查和上报安全隐患;二是不能够严格按标准确定隐患等级,避重就轻,敷衍了事,隐瞒重大安全隐患;三是有的煤矿存在侥幸心理,治理措施不落实,隐患长期得不到及时消除.
三,当前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点
(一)以瓦斯,煤尘和防治水监察为重点,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四季度是瓦斯,煤尘事故的多发季节.20xx年至20xx年,全省共发生重特大事故5起,其中3起是瓦斯,煤尘事故.分别是:20xx年12月27日,章丘市普集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人;同日,新汶矿业集团公司汶南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22人死亡;20xx年11月6日,章丘市闫家峪乡三号煤矿发生瓦斯窒息事故,死亡3人.因此,后两个月要重点做好"一通三防"的监察.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加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对符合抽放条件没有进行抽放的;国有重点煤矿年底前没有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的;瓦斯超限作业的;不按规定落实综合防尘措施,不湿式打眼的,煤层不进行注水的,放炮不使用水炮泥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同时,要加强防治水安全监察力度.切实加强对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的监察,对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矿井,未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加强对受地面水害威胁矿井的监察,督促矿井利用冬春雨水少的有利时机,对地面水患进行彻底治理.
(二)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回头看"监察活动方案要求,严格监察督导,重点突出三类煤矿:一是专项行动中排查重大隐患为零的煤矿,二是近两年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三是今年以来安全监察中隐患比较突出和同类隐患比较集中的煤矿.对治理完的隐患进行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治理的按规定实施处罚,并"挂牌"督办.
同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即将出台《事故隐患监察规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验收核销,举报查处等五项制度.形成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监督的闭环监察机制,促进事故隐患的彻底治理.
(三)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审查关.今年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高峰期,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标准执行,严格把关.一是凡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延期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没有实现有效隔离的;开采深度超千米,受冲击地压威胁,水体下采煤,开采0.6m以下极薄煤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开采专家论证的;一律暂缓办理延期.二是加强资源整合煤矿的审查.严格按"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规定,注销被整合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整合矿井申请延期的,必须经过技术改造设计和安全专篇审批,否则不予延期.三是对列入今年关闭计划的煤矿最长延期至年底,而且必须制定回撤计划和安全措施,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9万吨以下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期限最长至20xx年底.
(四)加强停产煤矿恢复生产环节的监察.煤矿停产后恢复生产是事故易发期,全国和我省都有很多教训.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省尚有部分煤矿处于停产整顿.因此,要加强停产矿井恢复生产的监察:一是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产方案,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风等安全措施.二是停产矿井停产期间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停止.对于停产临时停风并封闭的掘进巷道,恢复巷道的启封和瓦斯排放工作,必须由救护队组织实施.三是加强顶板管理的监察,防止因停产导致工作面支护和巷道受压破坏,发生冒顶事故.四是加强机电设备的监察,确保恢复使用的安全.各煤监分局要把恢复生产矿井作为监察重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恢复生产.
(五)加强劳动组织定员的监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对煤矿企业制定的劳动定员标准和管理进行监察.凡是没有制定劳动定员标准,采掘作业地点和入井人数超过定员标准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将新建,改扩建矿井劳动定员的审核作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核算井下劳动定员的工程项目不予审查通过,对不按核定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的不予验收通过.
(六)从严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年底前发生事故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时间不少于7天,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的,严格按《特别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通过责任追究的严格落实,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会后,各煤监分局,机关各处室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王省长和宝山局长的讲话,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集中精力,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扎实实地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为推进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