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使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租金人民币元整。并在签约时向乙方收取押金人民币元整,押金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在验收完房屋的固定装修和原有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后,甲方不计利息一次性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房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不得将出租房屋抵押或做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及没收押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租赁期为个月,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将每月租金于每月日前交给甲方,押金不能充当租金使用。如因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及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每天将罚滞纳金为月租金的5%给甲方,乙方超七天仍不交房租的将视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换锁、停水电及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并没收押金,同时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留在出租房屋里的一切物品,并且有权追缴乙方拖欠的费用与滞纳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乙方必须住满个月方可退房,未住满者押金不退,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在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费、卫生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视乙方违约处理,按本合同的第二条执行处理。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护好该出租房屋及甲方所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做好房屋内的卫生工作。如垃圾杂物答应拿到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地方丢放,不得从楼上往下抛杂物或泼水。合同期满办理房屋移交时乙方必须将出租房屋的卫生打扫干净,否则甲方在乙方押金中扣除卫生清洁费人民币30至100元。
七、合同到期乙方迁出时。必须在当日将乙方的全部物品搬出出租房,不得借故拖延,物品超期不搬,将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变卖或做其他处理,所得款不予退还,乙方不得有异议。
八、甲方交来该出租房门匙共条,乙方迁出之时应连同自配或自换的锁匙如数全部还给甲方。
九、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随意加租:合同期满,若甲方的出租物业需继续出租,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给乙方续租。甲方收取租金后,应给乙方开具收据。
十、乙方在租赁签合同时,必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肯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共同遵守。违约方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如双方发生任何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如协调不成,则双方均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甲乙双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所发生一切责任关系与本物业无关。
十二、出租房设备设施有: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饮水机、风扇、鞋柜、抽油烟机、煤气灶、煤气瓶、沙发、餐台、餐椅、床、床头柜、梳妆台、衣柜、电视柜、茶几、热水器、机顶盒、水表底数、电表底数、水元/吨、电元/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