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 __
2、工程概况: 等
装饰面积_364_平方米。
3、施工内容:拆除、清运、装饰改造等项目。
4、委托方式:_包工包料 。
5、工程开工日期:_20xx_年_12_月_2日
6、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12月28日
7、工程总天数:27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人民币:元)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 _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 合格 。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应支付因此增加的费用。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但乙方应当及时提出专业的合理意见,如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有明显的质量问题,
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_1__%的赔偿责任;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施工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做,检查和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要求进行材料采购。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甲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价款的_20_%作为预付款;当项目完成一半时,甲方即支付工程价款的_50_%;项目完工后,甲方即支付工程价款的_15_%。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工程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_95_%。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壹年,自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付款要求 按合同要求支付
3、付款时间 按合同约定时间
4、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立即向甲方办理移交竣工资料手续。双方决算后,甲方除质保金外,付清其他工程价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具合法的统一发票。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要签订变更洽商单,待项目完工时一并结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2、由于工期紧,甲方应给乙方适当的赶工措施费。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三日内,乙方应书面通知并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2、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1.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事先取得相邻方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
2、乙方
2.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2、指派(姓名)_全冏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2.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2.5、在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12个月。
2.6、乙方负责乙方工人的文明安全施工,如乙方工人发生事故造成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在逾期_7_日后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 %支付给乙方。
4、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价款的 1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价款的 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甲方签证,工期顺延,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7、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乙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 工程所在地 行业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选择一下第 10.2.2 种方式解决:
10.2.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2 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 二 份,乙方 二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