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了绩效考核委员会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谢天成任组长,副校长冯家纯任副组长,梁林兴、陈果金、何海英、谢兴文、陈元江、谭昌华、刘双、杨泉、何云浩、徐强、杨丽、何文君、包作越、刘红梅、唐爱民、罗崇领为成员的绩效考核委员会共19人,其中,党、政、工、团负责人5人,班主任、教研组、年级组长代表4人,教师代表10人,教师代表占1/2以上。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三个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校20xx年上期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广泛宣传绩效工资政策,认真制定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关系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让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国家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施绩效工资的重大意义,充分感受国务院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特殊关怀,同时,也为了在制定学校绩效考核、发放方案时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坚持科学态度、尊重教育规律,激励上进、奖励先进,公评民主、公正公开”原则,学校继续进行政策学习宣传。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全体教职工反复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xx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川教(20xx)15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要点”等文件,使教职工对国家绩效工资政策有了全面、深刻、细致的理解,为学校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方案扫清了思想上、认识上的障碍。
为了让学校修订后出台的绩效考核、发放方案既体现上级文件精神,又切合学校实际,既体现公开民主、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又体现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工作思路,学校组织教研组长在收集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研讨、修订、完善,并先后召开了教代会成员、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座谈会、学校行政研究会,形成了《光荣中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稿)》,20xx年1月xx日学校召开教代会,通过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了《光荣中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办法)》,本次会议应参会23人,实参会21人,病事假2人,20人赞成,1票反对,获得通过。本学期继续按此方案执行。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公正考核、及时兑付
按上级要求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如期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学校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修订办法”获教代会通过和绝大多数教师认可后,20xx年7月10日起,在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三个考核小组在教职工自查的基础上依据平常考核记录按照《光荣中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办法)》,逐一核实、计分、结论并进行多次复查,其间,学校两次召开行政会议对考核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集体研究处理。20xx年7月xx日,学校再次召开教师大会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职工本人见面并签字确认,至16日已全部认可签字,随后报片区教研室、县教育局审批执行。
四、对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的反响
截至20xx年7月16日,光荣中学教职工普遍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感到满意,普遍认为今后应更加努力地工作,用更高的育人业绩来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必将推动学校向着更好、更高、更规范、更科学的方向发展。当然,由于各个教师的想法不可能一致,加上受“学科间系数比”、“教学与后勤及其它岗位差”等客观因素影响,《方案》难免有不科学之处,个别教师难免有点看法,但大家都能顾全大局,整体上能保持统一,在今后的实践中学校将进一步发扬民主,改进方法,特别是如何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教学与非教学学科差异”等棘手问题上,依靠领导、教师的集体智慧去不断完善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