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一、保证
1.1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保证均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签署本协议,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
1.2 乙方与甲方签订汉柏产品延续保修协议,在服务合作期间,乙方履行保修服务承诺相关约定。
二、保密
2.1保密内容:本协议的内容、本协议双方因协商、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知晓的对方的公司与商业的信息或获得的对方的公司与商业的资料;
2.2保密义务:
2.2.1限制保密内容的接触范围:只限于完成本协议的协商、签署和履行所必需接触的人员;
2.2.2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保密内容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2.3如有必要,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返还、销毁均指不能做任何形式的留底)相关资料;
2.2.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以公开、泄露等方式或因疏忽大意、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而使任何第三人知道本协议内容。
2.3合理使用:合同一方为达到宣传或促销效果,而在宣传活动、资料、节目中使用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名称和合作项目的名称、数量的,不视为泄密。
2.4违约责任:
2.4.1违反2中任何一种情形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2.4.2若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害后果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4.3若未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或损害金额难以计算的,承担违约责任,即酌情赔偿合同金额的100-200%。
2.5有效期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本条款,直到保密内容通过合法渠道对外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为止。
三、不可抗力
3.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世界性零部件缺货等事件,且该情况妨碍、影响或延误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3.2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尽最大努力克服相关事件,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采取快捷、安全的方式将有关当局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对方确认,无正当理由而不按约定提供证明文件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减免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3.3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仍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为止。
四、不可让与性
没有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就本协议内容进行转让。
五、证明和登记
5.1依据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或应甲方要求,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业务内容需要办理证明、登记或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5.2甲方如违反本条约定,导致乙方遭受罚款或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六、协议解除
6.1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6.2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依据约定的标准先付清乙方已提供服务的费用,并支付一倍的已发生服务费用作为其提前解除协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
6.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本协议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已发生的服务费;
七、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7.1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八、协议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 日 8.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协议之附件、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时,补充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本协议。
8.4本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作项目所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
8.5本协议如需变更、补充及其它未尽事宜的解决,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