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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包合同样本-劳务合同 篇3

2024-07-17 来源:年旅网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乙方承包内容:

  (1)、土建主体:基础、砌体、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浇筑、预应力空心板吊装安装、临设搭建(包括土建施工的运输机械及周转材料)。

  (2)、装修:室内抹灰、地面、楼面、屋面保温层、找平层;室内墙面腻子包工包料(包括辅助材料及工具)。

  (3)、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包括辅助材料及工具)。

  4、甲方提供材料内容:钢材、商品砼、水泥、空心砖、砂、石、预制空心板,给水、排水、暖气、电器等主材。

  5、甲方另行分包的内容:土方工程、外墙保温及外墙刷涂料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轻质隔墙板(乙方负责垂直运输)。

  二、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整体工程且包含分包范围内工作内容经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承建房屋交钥匙完毕)之日。所有临时设施拆除,且所有施工人员、材料、机具设备等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全部退场。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

  四、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照建筑面积:元/m2包干,本包干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垂直运输费、机械进出场费、辅助材料费、周转材料费、临时设施等费用。施工期间发生的人工、机械费用的市场变化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和施工环境的变化,均不再调整包干价。

  2、本合同暂控价为: 元。

  3、付款方式:主体一层封顶支付合同暂控价的30%;二层封顶、屋面保温及找平层完成、内墙及顶棚抹灰完成支付合同暂控价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定案价的97%,留3%质保金。保修期两年,质保期满,质保金无息返还。

  4、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等额的正规劳务发票。

  五、双方责任义务:

  甲方责任:

  1、 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贰套。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分项做法,提供各原始轴线,尺寸标高点等。

  3、 负责审批乙方施工进度款,按条款规定支付进度款、结算款给乙方。

  4、 甲方提供乙方班组工人住宿。

  乙方责任:

  1、 按照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返

  工,其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及第三方安全,整个承包项目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地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单位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及因此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3、 乙方应组织足够技术力量的劳务力,精心管理,配合施工以保证按期,按质量完成施任务。

  4、 乙方代表(班组长)职责:

  乙方代表 或代组长必须长驻工地,有事外出要请假,认真组织工人熟悉图纸、管好材料配比、使用及回收,组织好工人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及交底,发现隐患及时汇报甲方,对工人所搭工架,工作梯等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让工人上架操作,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均有乙方负责,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六、材料、构配件的供应管理

  1、本工程施工中所用的主要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和组织。

  2、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退货。

  3、乙方应合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甲方供应主材(乙方不计取保管费),乙方应合理使用,主材消耗量以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规定和损耗率为上限,超用量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材料用于施工措施或手段用料。严禁以任何名义变卖工程材料或工程废料。

  七:工程分包

  此合同不得转让或再次分包。

  乙方同甲方一切事宜均乙方代表 为主,其余人无权代替。若乙方施工力量、技术力量难以满足工程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乙方完成工作量60%予以结算。

  乙方子进场后至退场前必须严格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与指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乙方完成工程量60%予以结算。

  八、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生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九、现场劳务用工

  1、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俄的劳务用工,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2、乙方使用的劳务用工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并对承包方处以每次10000元违约金,因更换劳务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应自行负责。

  3、为确保乙方劳务用工平安返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劳务工资发放情况,如乙方劳务工资发放不到位,甲方有权预留一定比例工程款,待劳务工返乡时再返还。

  4、如乙方劳务工因工资发放不到位上访闹事的,每出现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20xx元罚款,从结算中扣除,并可停止支付工程款及停止进行结算,直至结束上访闹事并消除甲方的不利影响。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甲方支付20xx元/天的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的5%。

  2、乙方施工质量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工程甲方支付结算总价2%的违约金。

  3、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 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

  议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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