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5.工程造价: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
三.承包范围:
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以双方确定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五.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0.000以上/每平方米 元(结算单价: )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500元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500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六.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乙方缴纳进场费人民币伍万元整。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及时支付劳务费,。
3.本工程主体全面完成,甲方按总价的95%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25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95%人工工资。
4.该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150元,技工为每日200元。
5.甲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七.甲.乙方的职责:
1. 甲方的责。
1、提供生活设施:宿舍、食堂、水、电照明。
2、提供机具设备及材料:搅拌机、龙门吊。
3、提供现场工长、技术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按该项工程进度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进行各工种间的协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
4、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要求:乙方会严格按优良工程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质量控制,严格按协议工期要求组织施工及检查施工进度,严格按安全管理条例及文明施工十二条标准组织入场和现场监督管理。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等料甲方按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人民币150元。
八.现场安全:
1.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若有在施工中发生,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由友好协商解决。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十、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支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