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确保甲方生产与运输的正常进行,甲方同意发包部份原材料进仓劳务工作给乙方完成。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本劳务承包合同,同意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劳务工作情况:
甲方单位位于 号。甲方同意将甲方公司的部份原材料:粉煤灰或水泥的进仓(即上水)劳务工作发包给乙方。乙方组织人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另乙方人员不允许进入除工作范围的其他范围。
二、 合同期限:
合同期 壹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与乙方续签合同,合同期内任意一方因为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三、 结算方式:
1、结算单价为: 元/吨计算。甲方每月(按三十天计算)不少于不足 吨,则按 吨上水量结算乙方的劳务费,超出 吨,则按当月实际上水量双方确认结算。
2、当月发生的劳务费,甲方于下月的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需要开具劳务发票时,税金由甲方承担)。
3、在合同期满后如没有特殊情况,甲方则全额退付该笔保证金给乙方。
四、 双方约定:
1、乙方必须确保甲方正常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由于乙方责任未能按时完成劳务造成甲方增加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超出乙方正常生产承受能力而增加的费用另行协商处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工作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罚;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上水用的附属设施,包括约旋输送机、左右旋转卸船机等。乙方必须按规定正确操作以上设施,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导致存储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参照甲方两班的工作岗位制,乙方教育自己的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爱护甲方的财物,要求乙方所属人员证件齐全(包括: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劳务证等)以备有关部门的检查;
5、履行本合同乙方对其员工负有全部责任,其员工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和劳务过程产生的劳保工具(例如:口罩、手袜、工作服、等其他劳务易耗品)及其在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赔偿、医疗疾病费用(包括职业病)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乙方的员工不负任何责任;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另外一次性支付共计人民币 名员工(必须是固定在职人员)一人一份平安意外保险卡,乙方所雇的所有在甲方场地内工作之员工所发生的工伤、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都视为违约行为,均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于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使本合同继续履行的,双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劳务工作,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双倍的保证金,以作补偿。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守约执行。
七、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委托执行人 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