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协议
甲方(医院):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患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住院号: 。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
(1) ;
(2) 。
住院 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 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 。
经过调解人调解,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 年 月 日。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五、 (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 年 月 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卫生局一份。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