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乙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鉴于: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如下机械设备:
合计金额(含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保修期限条款
1、产品质量按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执行,机械设备生产完成后,由乙方在收到设备之日起 日内按照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进行验收,甲方派员协助安装调试,若乙方认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必须在货物验收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如超过此期限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确认的收货人为,职务为号码为: ,收货人验收意见视为乙方的验收意见。
3、甲方为设备提供但易损件除外)。
二、交货时间及交货方式、运输费用的承担
1、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货。
2、乙方指定,甲方须将货物运输至:
3、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委托货运公司进行运输,货物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乙方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交付给乙方之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货物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配件提供条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配件:
四、定金及预付款条款
1、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定金,若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后续定做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先付款后提货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折抵定做款。
2、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预付人民币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作为预付款,专款用于机械设备生产的原材料采购。若乙方不履行先付款后提货义务或违约不履行合同其它义务,无权要求返还上述预付款。
五、货款的结算、支付方式
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必须汇入下列甲方指定的账户,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款项: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甲方账号发生更改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或未通知导致甲方未能及时收到货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期交付定做物机械设备,必须按逾期交货部分的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 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约定的款项,甲方有权延期交付定做物;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逾期 个月不履行先付款后提货的义务,甲方有权变卖定作物,变卖价款归甲方所有;
(4)乙方支付定金后,超过 个月不按约定支付约定的预付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5)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做书面的收货确认,乙方迟延验收或不做书面收货确认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迟延验收或不做书面收货确认时间超过____日视为乙方无理拒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货物另行处置,已收取的定金和货款不予退回。,
(6)若乙方未支付全部定做款,则定做物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转让、抵押、转移、变卖该机械设备,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1、保修期间,乙方不得向除甲方之外的任何人购买零配件。
2、下列电话、传真、邮箱地址为双方履行合同的联络方式,若有变动,必须另行通知,否则必须自行承担责任。
甲方: 乙方: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箱号码: 邮箱号码:
3、本合同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由双方各执壹份存档;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其效力与本协议一致;本协议设备清单、技术标准、技术条件、零配件清单、定做物机械设备交接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相互交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