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开发区教育品牌发展战略,打造优秀科目和优秀师资,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构筑我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高地,拟定本计划。
一、机构设置
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以下工作:
(1)制定“传帮带”活动的工作计划。
(2)审核导师和学员名单,确定或调整导师和学员的“结对子”关系。
(3)颁发证书并适时组织拜师会、座谈会。
(4)检查教师“传帮带”活动的实施与落实。
二、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方案
导师制的实施一年为一个周期,导师评聘、学员推荐每年为一届。导师的评聘和学员的推荐要覆盖义务阶段各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的名额可相对增加。导师与学员的师生关系,非经领导小组不得确认或解除。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与导师学员结对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集中培训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实施,每学年不少于2天。主要聘请专家进行培训,提高学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分散培训由各教学点教务员负责实施,每学期1次,每次不少于1天。主要组织学科导师和学员开展教法学法研讨、交流,进行课堂教学展示、汇报,提高学员教学实践能力,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导师学员经过自愿双向选择,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结对指导由各导师负责实施。导师与学员一一对应。
通过导师制的实施,促使学员成为学校或当地学科教学、教研业务骨干,在本学科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导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的提升,自觉地在教育教学、教育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养一批中青年教学业务骨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初中骨干教师队伍。
三、导师资格及审核
导师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有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教育理念先进,富有创新精神,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
3、中学任教需中教一级及以上,小学任教需小教一级以上。
4、在某一教学领域具备十年以上教学经验。
导师可由各教学点、教研组推荐上报,也可自行报名,经领导小组统一选拔择优确定。
四、导师职责及权益
导师应当完成以下工作并接受领导小组检查:
1、制订培养指导计划。全面关心新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
2、指导学员上好研究课、公开课、汇报课和进行教学反思、教学案例分析,每月听新教师上课不少于1节且书面纪录与新教师交换的意见。
3、每月为学员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公开自己的教案本与学生练习本。
4、指导新教师制定工作计划。指导新教师工作的各个环节、传授自己的工作心得。帮助学员确立阶段性目标,指导学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及经验的积累和论文的撰写。
导师具有以下权益:
1、具有导师资格,无论是否被安排辅导学员,均享有学校导师聘任资格,获得学校的导师聘书。
2、在存续导师与学员的师生关系期间,学员所获得由学校颁发教学成果奖励,所导专业的导师均可同等获得。存续期间获得学校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3、导师每周计1节课课时量。
五、学员教师资格及审核
学员教师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关心学生,敬业爱岗,积极上进,安心本地的教育事业。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和教学基本功,勤于钻研业务,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3、教龄不满3年。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与任教学科相对应的合格学历。
学员由各教学点、教研组选拔择优确定,确定后的学员基本情况报领导小组;自愿报名的学员须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培养教师职责及权益
1、认真学习导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品质,成为导师先进教学思想、方法的学习者、传播者和发展者。主动请求指导教师解答有关教学问题,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
2、每月听导师示范课2节以上,每学期在全校范围内(含中小学)开设公开课、汇报课1节以上;及时做好日常教学反思,认真撰写教学后记,每月整理教学反思不少于1篇并交导师批阅后交领导小组备案。
3、及时整理自己的学习档案,包括听课、备课笔记,学生情况分析,教学案例记录,教学评价指导等,重视资料、经验的积累和交流,每学期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并交导师批阅后交领导小组备案。
4、认真听取导师的指导,及时向导师汇报自己的学习体会,每学期认真撰写学习与工作总结。
学员具有以下权益:
1、优先参加区、市各级学科竞赛,优先具有进修、培训资格;
2、获得学校组织的集中和分散培训机会;
3、教研成果获得教务处重点推介或结集。
七、主要日程安排
1、9月为宣传动员月,至9月30日正式成立领导小组;
2、10月10日完成各教学点导师和学员教师登记;
3、10月15日审核批准导师与学员名单,审定导师与学员教师的传帮带关系;
4、10月20日左右,拜师大会。颁发导师聘书、学科带头人荣誉证,签订拜师带徒协议书。
5、20xx年元月15日左右座谈会。
6、元月20日左右第一期活动考评。
八、考评要点:
1、定性考核为主;
2、考评依据主要为学员教师的教学成果展示及导师对学员教师的书面指导和谈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