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电监会、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做好电力迎峰度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贮灰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冬季供电、供暖安全可靠,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冬季电力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电监会、省政府关于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第四次集中行动,针对电力安全生产季节特点和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反事故、反违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电力企业和贮灰场生产、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保证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全面完成全年电力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将电力迎峰度冬和电监会部署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相结合,检查重点如下:
(一)电网及发、供电环节:
1、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开展情况。
2、电网企业加强电网安全分析,落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各项措施情况;发用电平衡及调度运行方式安排,调度措施优化、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3、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安全状况,运行管理、检修维护、设备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输电线路防覆冰、防倒杆断线、防污闪等保障措施情况。
4、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运行管理、检修维护、设备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提高设备可靠性,减少设备故障所采取的措施情况。
5、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计划落实情况,已开展并网安全评价机组对查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
6、发电企业电煤采购、储备、调运工作及相关保障措施情况;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和供热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7、发、供电企业迎峰度冬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冬季“四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8、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二)燃煤发电厂贮灰场环节: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信息报送情况。
2、贮灰场运行和维护情况,安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监测数据和资料的分析、整理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安全监测设施完善性及完好情况,安全监测所需仪器配置情况,灰场大坝安全测点、标点桩完好情况,浸润线等自动监测系统稳定性、精度和可靠性情况。
4、贮灰场灰坝坝体安全稳定情况,边坡缺陷及完整情况,坝体渗流及控制情况,泄洪设施完好情况,分级子坝规范建设情况。
5、贮灰场灰渣是否存在超设计堆放或临时超标堆放,灰渣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灰渣综合利用时放灰方式是否对灰坝安全造成影响。
6、贮灰场排水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水位控制是否符合要求,干滩是否保持在规程控制范围。喷淋设施是否完好并按规定运行,贮灰场是否存在扬尘现象。
7、坝体上、下游是否存在非法建筑,灰场周围是否有爆破采石作业,以及是否存在外来人员盗挖灰渣、破坏灰场生产设施等现象。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从11月20日到11月30日,各电力企业要制定专门方案,对发、供电、贮灰场各环节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在认真做好自查的基础上,于11月30日前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以电子邮件报我办。各燃煤发电企业要同时报送贮灰场安全自查报告。
(二)抽查阶段:根据各企业自查情况,12月上旬,山东电监办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发、供电企业和贮灰场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5日前,山东电监办总结检查工作情况,向有关电力企业通报本次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报电监会和省政府。
四、检查要求:
(一)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逐级落实责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把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与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编制操作性强、标准具体明确的检查方案和检查细则,认真组织自查,以查管理到位、查规章制度执行、查隐患整改为主,狠抓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各燃煤发电企业要把贮灰场安全作为本次检查的一个重点环节,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整改贮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密防范贮灰场灰坝垮塌、灰渣泄露等安全事故,确保贮灰场运行安全。
(四)要形成检查工作的闭环管理,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完成整改,一时难以消除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确保电力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