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根据府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府安委发〔〕11号)精神,经会议研究,决定从12月10日开始,至xx年3月10日结束,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全面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进入冬季,冰冻、寒潮、雨雪等恶劣天气多发,加之岁末年初,群众出行等增多,企业、烟花爆竹等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引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务必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不松动、工作力度不减,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民爆物品:由派出所负责,深入排查民爆物品经营、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制造、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快递企业等场所,要全面,反复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卖易爆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排查彻底、整顿到位。
道路交通:由交警中队负责,以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车为重点,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加大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到“五不两 确保”(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和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节假日人流车流集中等特点,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安监办牵头负责,以“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为重点,全面做好危险化学品在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要严查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生产、超量储存、超定员上岗等同题。坚决打击在人员密集等场所非法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到来,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无证经营,严禁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非煤矿山:由安监办负责,国土所配合,重点检查不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乱挖滋采等“三违”现象,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采石场,加强矿业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私采挖、无证开采行为。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紧盯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五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确保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肃查处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速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停业。
地质灾害:由国土所负责,重点检查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冬季防冻融崩塌措施是否落实,监测监控是否全盖,预警预报信息是否畅通等。
防煤气中毒:全面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工矿商贸企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住宿区和学校、医院、取暖设备运行情况,严防煤气中毒事故。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要认真抓好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冬季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周密安排部署安全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总责;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把安全责任、措施 真正落实到每个 环节、岗位和人员,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保障全镇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检查要做到对隐患零容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并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严禁擅自恢复生产。
(三)广泛发动,务求实效。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动员人员参与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充分利用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冬季安全检查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