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协商一致,双方于年月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双方约定
1.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议定的借款时间将款项于借款起始日,通过公司账号、公司出纳(自然人)账号或直接用现金,以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存至乙方账户,并起息;乙方应于承诺还款日期按时还款,并止息。
1.2本合同订立后1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到公证处对本合同申请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关于逾期
乙方到期未能归还,逾期按借款余额每日5‰计收违约金。
第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即成借据,双方不再另行立其他借款、还款字据。
第四条 合同终止
当乙方将上述借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至或存入甲方(或因甲方转移该债权书面通知乙方汇至或存入甲方指定的特定账户),汇款或转账、存款凭证即为还款凭证;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利息无误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 其他
5.1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公证处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如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指模):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