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托运方): 电话:
乙方(承运方):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下列商品车:
经甲、乙友协商,就有关商品车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安全、准时、快捷”的将商品车交付于甲方指定的接车人,并将随车物品及有关的资料一并交付。
二、交接车:甲方向乙方交车时(甲方待运的商品车)双方经办人员须仔细查验该车原有的损伤及随车物品。交接验收后,乙方承运责任随之解除,承运车辆再出现的任何问题均无乙方责任。
三、 单证交接:甲方必须将符合国家规定并与该商品车运输有关的单证、资料交于乙方,
四、赔偿: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由此对商品车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运费付费方式: 到付人民币(大写):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结束后终止。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方可以免除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本同样有效。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