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变压器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名称:电力变压器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2、规格型号: 型号变压器一台及配套设施一套,保证能满足乙方正常用电。
第二条 租赁起止时间:自设备进场之日起 日内,为安装调试期,乙方免收租金。自免租期满第二日起为本机械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甲方通知乙方退租之日为计费终止之日。
第三条 租赁物交付和费用负担:甲方运至乙方指定地点,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租金计算支付方式: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支付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使用后开始计算租期并支付第一月租金 万元整,一年期满后再支付第二月租费 万元整。
3、如合同到期后乙方需续租,按本合同继续执行。
4、乙方结算时,须提供正式发票。不提供或提供虚假发票,甲方不予支付租金 。
第五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合格的、满足乙方需要的变压器,协议期间内甲方不得允许其他人使用。
2、甲方负责配电房之外的所有用电设施的安装及拆除并保证乙方直接使用配电柜的供电。
3、甲方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正常用电,如遇高压线路检查或临时停电应提前通知乙方以免造成乙方不必要的损失。
4、正常使用中,用电设备突然出现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或调换;设备应当在2小时内恢复使用,如超过2小时,必须调换状况良好的设备。每月设备故障停工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若超过则扣除该台设备超出天数的租金。
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断电、物品及配套设施损坏,甲方须24小时内免费维修并保证及时供电,未及时维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6、租赁期届满,乙方提出续租甲方变压器要求的,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要求租赁给乙方。
7、乙方租赁甲方变压器所需手续及地方关系的处理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对配电柜以下电路修改、安装、拆除。
2、及时交纳租费。
3、电费按国家规定电价由乙方交纳。
第七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
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