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二)、家长职责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三、责任: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四、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6、25),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