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国西部地区包括的省级行政区共12个,分别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
西部大开发是2001年的时候开始的,但国务院成立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以及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2000年就成立了并开始运作了。 “西部大开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的一项政策,目的是“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剩余经济发展能力,用以提高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巩固国防。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制定政策的原则和支持的重点(一)制定政策的原则。(二)重点任务和战略目标。(三)重点区域。
二、增加资金投入的政策(一)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二)优先安排建设项目。(三)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四)加大金融信贷支持。
三、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一)大力改善投资的软环境。(二)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三)实行土地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四)运用价格和收费机制进行调节。
四、扩大对外对内开放的政策。(一)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领域。(二)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三)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四)推进地区协作与对口支援。
五、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的政策。(一)吸引和用好人才。(二)发挥科技主导作用。(三)增加教育投入。(四)加强文化卫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