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请书。2、身份证明。3、劳动关系证明。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5、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的时效期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期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