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峰谷用电的时间:0:00~08:00。
2、平谷用电的时间:08:00~09:00、12:00~19:00、22:00~24:00。
3、低谷用电的时间:09:00~12:00、19:00~22:00。
收费标准
1、第一档电量电价不作调整,未分时电价每度电0.617元分时电价峰时段(早6点至晚22点)每度电0.617元,谷时段(晚22点至次日6点)每度电0.307元。
2、第二档电量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
3、第三档电量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0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
东莞市峰谷用电时间表
峰谷时段设置为:
(1)工业峰谷时段高峰:9:00-12:0019:00-22:00低谷:0:00-8:00平段:8:00-9:0012:00-19:0022:00-24:00(2)居民峰谷时段高峰:14:00-17:0019:00-22:00低谷:0:00-8:00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