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关进看守所块30天了,都还没收到逮捕证,检察院一般都是在最后7天才批捕什么的吗??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最长可以在三十七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与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收到逮捕证的时间最长可为四十二日。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在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也就是说,现在就可以委托律师,没必要等收到逮捕证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