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善意的,如果自己有领取失业津贴的需求,那可以去申请领取。如果自己没有需求,且会影响到自己之后的就业,可以让原单位给自己按照主动提出离职出具证明,或者是可以向自己的下一家单位解释,下一家单位可以通过打电话等方式向之前单位核实。
如果是恶意的,这种情况,只会是用人单位处于不利地位,员工凭借用人单位给予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申请领取失业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