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钱是到缴纳保证金的相关银行办理退款,首先来说,当事人在取保候审的期间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这个法律规定是指,譬如说主管机关要求不得离开所住的县市,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时候,必须与主管机关相联系,同时,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报告,还有就是随传随到,或者要求不得干扰任何的证人,不得毁灭证据。
这一类就是所指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违反这类法律规定,就可以退钱,还有就是不得违反国家的其他相关的规定。
譬如在这个过程之中,准备相应的证件、准备出逃,或者是离开了一个特定的场所,或者是将相应的一些情形,或者是将有些案件相关的一些证据转移,这一类就是属于国家的相关法律。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没有违反这些法律规定,同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是应该退还钱的,公安机关退还的时候,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被取保候审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凭借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保证金。
一、如何解除保释?
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规定的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
如果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当事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