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旷工半天和旷工一天的处罚基本属于企业管理问题,公司不同,管理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