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快递员将快递丢失后,需要对收件人做出赔偿,赔偿的标准如下:对于已经保价的邮件,直接按照保价额进行赔偿即可;对于没有保价的邮件,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收取邮费的三倍。
快递丢失赔偿标准2020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 (物流)公司在运单上 (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 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 (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 (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 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2、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4、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邮政法规定设立快递业务企业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3、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4、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
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