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的免责条款如果是免除一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免责条款是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1、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一、劳务合同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劳务合同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不确定,即可以是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
2、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关系,有的仅是经济关系;
3、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除此之外,还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而劳务合同关系中,一方只需给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而不需要购买社保,因此,若劳动者要求对方为其购买社保的,一般得不到支持;
4、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纠纷则依据《民法典》进行审理,不能适用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