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劳动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2023-09-08 来源:年旅网

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但这些条款无效,劳动合同并不当然全部无效。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关于工资、社会福利等条款继续有效,可以继续执行。

一、合同还要买五险一金么

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五险一金不合法,但不影响劳动合同中其他部分效力的,劳动合同中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合同可以部分无效吗

合同可以部分无效,即合同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里所讲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竞业限制仅约定责任仅约定责任有效吗

竞业限制仅约定责任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赔偿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