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申请减刑。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抗御灾害等,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也可减刑。
法律分析
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的,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拓展延伸
刑期减少的条件和限制是什么?
刑期减少的条件和限制是根据不同的司法体系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刑期减少的条件包括良好的行为表现、积极参加改造教育、认罪悔罪、协助破案等。此外,个别司法体系可能还考虑其他因素,如年龄、健康状况和家庭情况等。然而,刑期减少也受到一些限制,比如严重犯罪行为、累犯、对受害人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等情况可能导致减刑申请被拒绝。刑期减少的具体条件和限制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请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和详尽的信息。
结语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刑期减少的条件和限制因司法体系和法律规定而异。一般来说,良好的行为表现、积极参加改造教育、认罪悔罪、协助破案等是刑期减少的条件。然而,严重犯罪行为、累犯、对受害人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等情况可能导致减刑申请被拒绝。具体的条件和限制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和详尽的信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