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婚姻无效。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男女结婚的属于近亲结婚。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一)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民法典》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二)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三)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四)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五)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六)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二、近亲结婚有什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近亲结婚并没有什么处罚,只是近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并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况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