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要求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3次监督检查。
(一)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和医疗废物处置全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了检查。
(三)继续加强对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对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及其制定各项工作目标,人员培训及宣传等情况。
二、加强了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对全县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3次监督检查,分别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否设有专(兼)职人员;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医疗废物储存设施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大了各类医疗服务机构消毒剂及消毒效果的监测监督
(一)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是否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是否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伤性操作的医疗器具是否一用一灭菌。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对标注“卫消证字”等的消毒剂的专项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手术室、icu、产房、治疗室等重点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等项目。
(四)对医疗机构血液管理,血液的来源、储存、发放等环节规范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加强了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春季、秋季分别两次对各学校落实健康教育课、建立流行性的传染病定期排查制度、建立和完善晨检制度、建立传染病控制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高中考期间,为保障考生卫生安全,我所对县中学进行了三次检查检查,并对考生所住宾馆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20xx年3月一10月我所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51台次,人员83人次,检查医疗机构228家次,中小学60家次,托幼机构54家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6家次,乡镇卫生院87家次,村卫生站65家次(乡镇卫生院协管除外),诊所40家次(包括涉旅大药房),学校医务室20家次。
对每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通过3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