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到10月31日止,卫生监督科的工作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量化分级制度管理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医疗机构和传染病卫生监督、放射诊疗卫生监督、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等已按计划基本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学校卫生、放射诊疗等已完成监督复盖率,完成了相关卫生监测任务,职业卫生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也按要求开展了卫生监督工作。
一、培训工作
1、 组织了公共场所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共培训了2期163人,会上重点培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公共场所量化管理制度,对今后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到各个乡镇组织医疗机构的个体诊所负责人和乡村医生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共22期846人,重点组织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对依法行医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3、组织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打击“两非”行为的业务培训,共15人参加培训。
4、对全县的经营性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61人进行培训,主要组织学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会上强调了有关事项,要求保证供水的卫生与安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5、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负责人和助理监督员业务培训,共培训3期221人次,重点培训助理监督员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消毒卫生监督、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卫生监督等协管服务工作技能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通过培训,使助理监督员尽快熟悉监督技能,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有效解决基层卫生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逐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工作新体系,切实增强卫生监督服务能力。
二、 卫生监督工作
1、公共场所卫生。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66家,其中住宿业231家、美容美发业268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7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166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66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2625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xx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住宿业和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2、放射卫生。我县辖区内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7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 镇(乡)卫生院1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农场医院1家、私立医院3家、个体诊所3家;有屏片X射线摄像机26台、荧光屏透视机3台、透视机1台、计算机X射线摄像(CR)4台、数字X射线摄像(DR)4台、CT机4台;放射治疗仪(电子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个。全县放射工作人员90人。按照南宁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精神,依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放射诊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是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检查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了解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等。检查结果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22家,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家也取得了许可证,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11家单位原因是人员资质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总放射诊疗工作人员90人,放射工作人员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的有71人,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19人。20xx年没有开展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均建有健康监护档案。一些医疗单位较注重对设备老化的更新,撤换了屏片X射线摄像机,添置了计算机X射线摄像(CR或DR)设备,提高诊疗质量和防护能力。
我县的放射诊疗单位,基本建立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发放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在危害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在去年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和工作场所的电离辐射剂量水平监测的基础上,加强放射诊疗的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
3、生活饮用水及消毒产品卫生。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县纳入全区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造成人体健康危害的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按文件要求设置了监测点,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水质监督监测,结果上报区卫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中重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自建水厂的卫生许可证、水源防护、管理制度、设施运转、工作档案、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等情况,以及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及二次供水水质。
全县有集中式供水单位37家,其中市政水厂3家、乡镇水厂14家、学校自备水厂20家,对37家经营性集中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单位181户次,;我县使用集中式供水的人口数约72万。37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有30家办理生活饮用水供水卫生许可证,从事供管水从业人员共96人,都已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37家供水单位中,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经营性),2家以泉水为水源(经营性),其余32家以地下深层水为水源;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的供水单位全都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其余34家供水单位中有15家(经营性,包括2家以泉水为水源的供水单位)安装自动加氯消毒设施;20家学校自备供水单位有19家都没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其中15家建设有储水池。所有供水单位水源选址在规定的距离内无污染源,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水的单位基本上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有消毒设施的供水单位其消毒运转基本正常,水源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纳入全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11家,其中市政供水3家,二次供水3家,农村学校自备水源5家,共进行了22份水样检测。20xx年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同时进行了水样快速测定,结果全部合格。
生活涉水产品2家,主要产品为不锈钢水塔,已取得自治区卫生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从业人员8人,其中6人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消毒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抽检工作中,共出动车辆6台次,出动监督员25人次。共检查3家生活用纸生产厂家,B级的餐饮业5家,酒吧、OK厅4家,大型超市4家,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4家,对销售或使用一次性使用及纸(面)巾、消毒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检检,包括检查外观是否良好,包装上是否注明产品名称、厂址、规格、卫生许可证号、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是否有适应症,有无宣传疗效和医疗术语,是否有夸大宣传等及检查索证情况(被检查的单位是否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索取一次性使用及纸(面)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正规检验单位出具的消毒产品检测报告。在监督检查生产单位过程中发现,有2家生产厂家取得了卫生许可证,1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检查4家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发现这4家单位均在卫生监督所备案,并且这些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建立有实验室,建立有各种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餐饮具消毒工艺流程合理,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有相应通风、防尘、防鼠、防蚊蝇等设施,餐饮具独立包装标注符合有关要求的规定。
4、医疗机构监管和打击非法行医情况:20xx年以来我们以开展了以取缔无证行医点,查处违法行医机构,曝光典型案件为主要工作目标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个体诊所村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得到了纠正,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425家,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6起,无证行医3家,取缔3家,没收器械3件,药品3箱,罚款约9000元。我们将在近期对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没收的过期作废药品进行公开销毁。
打击非法采供血情况:为了加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血安全,我所对全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未发现我县有私自采供血现象,所有临床用血均由县医院供血中心提供。现场检查10家,合格10家。
投诉举报情况:我县设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举报电话, 20xx年共接到举报电话5起,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社会反响大的举报案件,我们采取反复调查、核实,多方走访询问的方式,多方面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5、学校卫生监督情况:从今年组织的两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中,我所共出动车辆40台次,出动监督员160人次。按照检查方案对全县的62所中小学校、中心校检查两次,其中中等教育44所,小学18所。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检查了62所学校及幼儿园,使用自来水的有58所,其余使用市政(乡镇)集中式供水,使用自备水源学校20所,管供水人员38人已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制定有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学校20所,占被使用自备水源学校的100%;有消毒设备的学校4所;对蓄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的学校20所;清洗消毒水池有记录的学校20所;安装使用的直饮水机的学校有15所,各种型号设备及部分供水管网已取得卫生部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及批件索证备案。
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检查44所中学及中职技校及,有校医室的学校有13 所,占中学学校数的29.5%,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所,无校医室的学校40所,大多数小学及幼儿园无校医室;学校制订有传染病防治预案的44所,有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学校44所;校医室有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的学校8所,占有校医室学校的61.5%;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的学校43所,占被检查学校总数的97.7%。
学校宿舍及教室卫生情况:学校教室、宿舍和阅览室通风较好,教室、阅览室基本上都安装有电风扇等通风设施,采光、照明尚可,学生宿舍有消毒记录的12所,大部分学校无宿舍消毒记录。
6、职业卫生: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出动人员1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多份,对提高职业人群的职业预防意识起了很大的作用。
7、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20xx年全县启动并推进了卫生协管工作,我所协助县卫生局在各乡镇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站,并按要求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能力,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帮助其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掌握工作规范和服务技能,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按规定对卫生协管站进行考核。
三、卫生监测
1、生活饮用水,全县共监测63份水样品,其中市政和乡镇集中经营式供水单位供水48份、学校自建水厂15份,合格57份,不合格6份,合格率90.5%。不合格水样其中3份为自备水,3份为乡镇水厂。不合格原因,为微生物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或余氯低过国家标准。
2、放射诊疗个人剂量计监测:我县一直以来开展个人剂量计监测,计每年监测四次,共28个单位90人,检测360项次,检测项目为热释光外照射剂量,20xx年前三个季度监测结果均小于规定的限定剂量当量。
3、消毒产品,共监测3个餐饮具消毒中心产品360份样品,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四、行政处罚
对1家自备生活饮用单位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罚款4900元人民币,对10家医疗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并罚款,处罚人民币40500元,对其中2家无证行医单位实施取缔、1家违法较重的单位实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上所有的处罚,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均履行了被处罚款项,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五、经验与体会
1、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2、加强政治思想素质教育,加强行风建设,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掌握基本资料、相关法律法规是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根本措施和基本要求。
3、目的明确,重点确定,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及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力保证。
4、要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增强自身能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努力争取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视及支持,加强卫生监督监测,提高监督对象的法制观念,确保人发群众身体健康。
六、建议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认真学习相关等法律法规条文,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
2、加大对监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3、立足于现实,放眼于未来发展,在目前卫生监督体制尚未稳定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监测制度,规范工作方法、程序,使我们的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4、加大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目前一线卫生监督员只有6人,负责全县20__多个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监管、传染病监管、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职业卫生、打击“两非”行为等工作,以及卫生行政许可审查,人员少、监管面广、工作量大,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业务,希望加大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