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伊犁州地区互联网金融、信贷事业的发展,促进合作双方企业的转型升级,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双方多次交流和互访,鉴于双方在投资理念、项目筛选标准、投资决策机制、增值服务等方面有极强的一致性和互补性,为切实加强沟通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谋发展。
经友好协商达成本金融战略合作协议书框架协议条款:
第一条 合作事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拟在信息服务、财务顾问、资产托管、产权交易、担保租赁、股权投资、搭建中小微企业及商户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注册成立“富利源”品牌的伊犁州信息服务公司,实现资源共享、共赢未来。
第二条 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共同做大做强,精诚团结,目标一致,实现跨越式发展。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并对各自提供的信息、资源以及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服务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享有收益。
3.甲乙双方在市场推广、宣传和企业运营过程中共勉互助、一路同行、紧密合作。
4.甲方及其所属的运营团队拥有共同注册成立企业的70%股权,乙方及其所属的运营团队拥有共同注册成立企业的30%股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相关经营手续的正常办理,如共同注册成立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公账户等,以及合作单位的业务授权、资源授权和相关协议等。
2.甲方负责公司运营过程中各部门及负责人工作职责的协调和监督事宜。
3.甲方负责资料审核及风险控制,如资产评估,文件审阅,催收、回款。
4.甲方负责项目资金储备,保证公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需求有足够的资金储备量,并且保证其来源符合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
5.甲方负责公司启动资金储备,正式运营前的成本核算及正式运营前的费用支出。如办公场地租赁费用、装修费用、办公设备采购费用、注册资金等。
6.甲方负责公司股东章程、协议的制定,负责公司规章,员工职责等规范性制度的制定。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双方共同注册成立公司的产品类型、业务知识的培训及宣传。
2.乙方负责行业信息汇总跟新,市场调研,竞争对手分析,营销策划,营销话术标准等文案。
3.乙方负责公司经营项目、全线业务的营销推广,以及业绩指标的达成。
4.乙方负责业务部门的人员组建、筛选、培训、考核。
5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公司自组建到正式运营期间的任何需求服务。如装修跟进,办公场地及设备的日常维护等。
6.乙方需服从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五条 申明
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调研、资源储备等因素综合考量,共同协商拟定公司经营目标,运营项目,产品类型,业绩指标。最终由甲方负责决策。
甲乙双方参考行业标准及公司经营理念等因素协商拟定公司组织架构,员工薪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最终由甲方负责决策。
公司的运营项目、业务体系、产品的最终解释权及法律效应归属于甲方。 科技金融,共赢未来。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指之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对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一切技术经营信息。
2.甲乙双方对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只能用于共同注册成立公司的发展之唯一目的。
3.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股东会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其他人披露。
4.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分歧或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本协议或任何条款被判定为无效,本协议保密条款继续有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协议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任何不履行本协议或该履约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一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的任一缔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必要时,相对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并可要求解除本协议,但该解除协议的意思表示应书面通知相对方。
第八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判定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履行。
第九条 协议之终止
1.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 年,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3.不可抗力,如遇战争、停电、罢工等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地震、火灾、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协议的暂缓或终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形成补充协议或相关协议,补充协议或相关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