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借款合同范本1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用途为.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第四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条:还款方式:.
第七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八条:甲方对于借款用以下第种方式担保。
①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②甲方用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抵押期限为年(或至甲方还清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止)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出借人:
(签字)(签字)
保证人:
(签字)
保证人配偶:
出质人:
(签字)
出质人配偶:
(签字)
抵押人:
(签字)
抵押人配偶: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标准借款合同范本2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乙方(借款人1):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
(借款人2):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为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借款方式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
二、在本合同签署当天,甲方支付乙方现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剩余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乙方收到以上款项,必须开具收据给甲方存档。
第二条借款用途与借款条件
一、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借款的使用。
二、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保证拥有以下合法财产所有权作为向甲方申请借款的基础条件:
1.房产
若乙方提供的信息不实,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收回借款,并有权以经济诈骗为由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三条借款期限、利息、费用及还款
一、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甲方提供借款之日起为起算日。
二、利息: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月计算。即借款利息按借款金额×前述借款月利率/30×实际借款天数(即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天数)。
三、还款方式: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1)乙方应当在借款期限满届满前将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归还至甲方收款账户,还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视为先归还利息,再归还本金。
(2)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借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借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3)其他:。
四、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因借款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除出借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满足借款条件下,及时支付乙方所需资金。
二、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情况保密。
三、对乙方使用借款款项进行全程监督。
四、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五、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六、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或停止支付乙方尚未使用的借款。
七、在乙方发生重大产权转让或债权债务转让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它一切有关费用,或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转由甲方同意接受的受让人承继,或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同意接受的担保措施;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各种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
二、接受甲方监督,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金额。
三、积极配合甲方收回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并按本合同约定最长借款期限全额收取利息。
(1)乙方违反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任何承诺、隐瞒财务状况、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信誉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乙方提供的资料存在隐瞒或重大失实,或在借款申请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包括但不仅限于将本贷款资金用于认购或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等。
(4)乙方的继承人、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6)乙方与他人签署有损贷款人权益、对借款人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7)乙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8)乙方做出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其他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行为。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清偿借款本金或利息,每逾期一天,应当按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没有按时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甲方派出的催收人员的费用有乙方承担,催收费用按人民币¥元/人/天,元/车/天。
三、乙方未按协议约定使用借款资金,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并按借款总额%收取违约金。
四、乙方违约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依法向乙方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求偿权,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配合与协助,甲方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方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配合与协助,甲方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三、乙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还款。若乙方未办理或甲方不同意延期,按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收取违约金。乙方提前还款的,甲方可收回借款本金,并按借款总额%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应向2、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规则适用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的相关仲裁规则进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
一、本协议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二、若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出现部分或完全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等情形,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三、双方约定:任何文书、通知只要寄到上述地址,视为送达(包括上述当事人因为借款、担保等一系列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任何一方下落不明,法院只要将诉讼文书送到或寄到上述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已视为法院已经送达,下落不明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及有关词语解释的含义认识一致,双方清楚知道本方在上述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遵守全部条款,现签章作实。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其中人民币(大写)元整(¥元),甲方已通过现金形式给予乙方,该合同签订即视为乙方已收取该笔现金。剩余人民币(大写)元整(¥元)通过甲方指定账户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需自借款日次月还款日起分期等额还款,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之后每期还款人民币(大写)元(¥元),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日期每月按时还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甲方签名:
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乙方签名:借款人1借款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