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让方) :
地 址:
乙方(受让方) :
地 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出让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用途:乙方用于标准化牛舍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 亩出让给乙方经营,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黄谷 公斤,共计 公斤,作为土地流转费。如果以现金支付土地流转费,前述黄谷价值按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原土地上应承担的费用由方交纳,并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为每年支付土地流转费的时间,按年度以货币方式支付土地流转费用。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附后。流转土地上无附着物,乙方不支付甲方相应的补偿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社区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地块上具有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保证合同到期后能复耕;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一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石河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则由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服仲裁机构裁决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受让土地,可退回甲方,也可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出让给第三人经营。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国家土地承包政策未发生改变,甲乙双方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3、合同期内,甲方要给乙方提供水、电、路等的便利条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 村/社集体经济组织、 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