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学校岗位工作。该岗位及职务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详见学校教职工岗位职责。
二、聘用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20--年9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岗位和职务的内容及要求,检查督促乙方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处分,根据工作需要可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及职务。
2、向乙方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经常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按时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根据学校规定发给奖金福利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政治学习、技术业务培训,参加评优等权利;按规定领取工作报酬。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主人翁责任感,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遵守甲方的各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务服从甲方管理,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学习政治文化,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
四、工作报酬
(一)聘用合同期内,甲方根据规定标准给予乙方各项待遇。
(二)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克扣或未按时支付乙方工资,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三)工资标准:人民币元/月,按聘用期限按月发给。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1、因教育事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调整;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已经修改或废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其他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有利于教育教学,不损害国家和双方利益。
(二)聘用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如甲方因工作需要或乙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三)下列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违反师德,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逐级向上级申请调解,直至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所在学校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