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员工讨薪分三步走,并且收集好一个证据即可:第一步: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直接找老板或部门主管协商,要求其向您支付拖欠的工资;第二步: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查证确有欠薪情形后,会警告您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并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第三步:如果投诉未果,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一个证据指劳动者要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牌和工作证(最好盖有公章)、工装、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老板签字的欠条等。只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事实,劳动者就可以通过上述步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