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业务评比办法为了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水平,提高中心对员工奖惩的准确性,更好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1、 考评时间: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考评,上半年6月底,下半年12月底。
2、 考评机构:中心成立考评小组。组长:中心主要负责人,;成员:总公司办公室1人,中心办公室1人,学生代表2人。
3、 考评内容:以员工职责完成情况为基础,以考评细则为依据。
4、 考评方式:
(1) 听:听本人工作述职;
(2) 看:查看相关工作记录和资料;
⑶ 查:现场工作检查和日常工作落实检查;
(4) 测:工作处理情况测试;
(5) 问:问员工本人及所负责楼栋住宿学生;
5、 奖惩办法
(1) 考评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一学期为优秀者每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一年度中两个学期均为优秀除给予物资奖励外,作为上级单位评优评先的推荐人候选,同时另给予二学期所设奖金和物质奖励。
(2) 80―89的为良好,被评为良者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⑶ 60―79为合格,不予奖励,针对差距,整改提高。
(4) 59分以下的不合格,一年中一学期考核为不合格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两个学期均为不合格的,公寓中心不予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