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
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
二、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_____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
甲方占股,乙方占
三、分红: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四、退股、中途退股。
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五、其他: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美容店。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六、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代表人:身份证号:签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