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保密工作管理规范1. 公司职工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将公司和部门保密范围的文件信息、资料、经营决策和数据、通讯号码、计算机存储内容提供给外部和住户,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2. 公司和部门掌握的保密文件资料、图纸、财务账目、运行设备图表、分布图、会议纪要、住户和职工档案等必须由主管部门经理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分类编号指定专人保管,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乱号上锁或装箱封存入库,严防窃密和私自涂改复制。
3. 各部门有关保密内容的报废文字材料、复印件严禁随垃圾乱扔乱放,必须集中粉碎处理,凡未粉碎处理处理乱放的保密报废文字材料根据内容追纠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4. 加强计算机储存有关数据、住户资料的保密管理,各部门要指定专人监管,不准私自复制一经发现以窃密论处。
5. 公司领导及职工私人电话号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