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金融大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广告屏为乙方发布广告,签订本合同。
1、乙方租赁金融大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角的LED广告屏,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为乙方提供广告服务。
2、播出形式: 15 秒/每次, 72次/每天,每天有效播放时间为18小时,多出时间累加计算。
播出起止日期 :自 年月 日至年2月 日。
广告费用:人民币(大写)叁仟 元整。
3、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按合同总价支付甲方广告费用,甲方在收到广告费用及双方确认的广告样本后于_____日后发布。广告内容不分先后,每天按滚动形式播出,最多20 分钟一个滚动周期。
4、播出的广告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宣传规定。
5、广告播出的'内容由乙方提供,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可行性稍作调整。
6、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制以及虚假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拒绝发布。再发布过程中,发布内容遇到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时,由乙方负责。
7、合同执行期内,乙方要求中途暂停播出或对广告内容进行更改,需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三个工作日那进行调整。
8、如遇政府活动需使用电子屏造成的迟播或延播,停电、屏幕检修或不可抗力等造成的未播,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停播天数顺延播出。
9、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支付条款及时支付广告费用,逾期视为违约。
10、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证广告的播出质量及次数(合同条款5、6、8、10项规定除外),否则视为违约。
1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公司信息保密,例如双方成交价格、合同文本,如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款项。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同是具法律效力。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___ 月___日